长江路北、东山路东地块围挡工程镀锌方管、夹芯板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江路北、东山路东地块围挡工程镀锌方管、夹芯板等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盐城世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江苏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长江路北、东山路东地块围挡工程镀锌方管、夹芯板等材料采购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19.85万元。
4、招标范围:长江路北、东山路东地块围挡工程镀锌方管、夹芯板等材料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镀锌方管、夹芯板的采购、运输、卸货、售后等伴随服务,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供应货物及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
6、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货物要求: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3月31日18:00时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2号楼410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号码:18752268497】,逾期不再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9:00 时。
十、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世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公司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世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国际软件园4#楼四楼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37700483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2号楼4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752268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