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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采购

东大门环湖节点廓亭及智慧街区卷帘门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浏览人次:

  东大门环湖节点廓亭及智慧街区卷帘门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盐城世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100%。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大门环湖节点廓亭及智慧街区卷帘门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158.07万元。

  4、招标范围:东大门环湖节点廓亭及智慧街区卷帘门工程,主要包含东大门环湖节点廊亭--钢结构、东大门环湖节点--装饰工程、智慧街区改造卷帘门--钢结构部分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下述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2其他要求:

  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1.2、1.3、2.2、3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10月17日18:00时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2号楼410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号码:0515-89889609、17768231258】,逾期不再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ncg.net.cn/)发布。

  十、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世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公司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世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国际软件园4#楼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5-808913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2号楼410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15-89889609、1776823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