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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采购

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8浏览人次:

  一、招标条件

  盐城铭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及一审服务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具体以委托人实际委托项目规模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4、质量标准:二审误差率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时间要求: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含招标文件、标底审核等前期控制)、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阶段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18)配合政府审计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委托人保留对咨询业务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

  2.1项目组拟派人员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以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初始时间为准,下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须配备土建、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1名;

  ③除上述①、②项人员外,项目组其他成员中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名;

  ④其他人员配备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注:投标时项目组日常服务人员不得同时在江苏世纪新城集团其下属公司的其它未竣工项目担任审计日常驻场人员,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2.2项目组组成人员驻场要求

  项目组日常驻场人员不少于3人,且保证驻场人员中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其他1名项目组成员的根据专业需要进行调整,但常驻现场的造价人员不得少于3名。驻场人员须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核和值班安排。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通用条款16.1.1以及16.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挂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2月18日上午 8:30 时至2024年2月23日下午18时止。

  2、领取地点: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招标代理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余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嘉源工业邻里中心16#楼一楼开标室。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cncg.com/)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铭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12号新嘉源人才公寓9幢5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623896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吴先生、史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779960、15905107299

  邮箱:12965302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