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幼儿园塑胶跑道翻新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幼儿园塑胶跑道翻新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国有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幼儿园塑胶跑道翻新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幼儿园内
3、工期:2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幼儿园塑胶跑道翻新工程清单范围内的原塑胶跑道拆除及新做工程、花池恢复工程、井盖井座更换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缴至开标现场,需在开标前用档案袋注明单位进行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存于招标人账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9年2月10日至2019年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邮箱)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盐城市文港南路悦达新村二区7#楼401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5050650678)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八、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9年2月10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14日上午9:30时。
十、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发布。
十三、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四、其他
1、获取谈判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3、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5号软件园4号楼
联系人:许春荣 联系电话:1539672260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文港南路悦达新村二区7号楼4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95300784
201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