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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采购

开发区中学整体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服务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人次:

   一、招标条件

  开发区中学整体改造提升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服务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发区中学整体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①新建4轨12班幼儿园(“无极限幼儿园”),建筑面积约4300平米,幼儿园总场地面积约13900平米;②现状教学楼改建及加建(“森林学校”),包含新增展厅面积约750平米,教学楼改造面积约1370平米,新增景观构筑物约1025平米,景观改造面积约14500平米;③“学院街“(北侧校园生活区外部空间)改造,包含外部空间约3200平米,新建构筑物约580平米;④校园西侧边界“透绿”及其他校园景观绿化提升,总共景观面积约25000平米。

  4、质量控制:二审误差率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时间要求:服从招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开发区中学整体改造提升工程的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一审)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罚。

  2、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

  2.1项目组拟派人员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以取得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的初始时间为准,下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除上述①、②项人员外,项目组还需配备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至少包括土建专业中级及以上造价员(或土建专业造价师)1名、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造价员(或土建专业造价师)1名。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上述专业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的专业。

  注:本项目评审时对项目组拟派人员仅审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对照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将项目组人员表及其他人员相关证书报招标人处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2 项目组组成人员驻场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项目组日常驻场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且保证驻场人员中土建专业的造价工程师1名。其他1名项目组成员的根据专业需要进行调整。驻场人员须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核和值班安排。

  3、业绩要求: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开始发放时间:2021年5月13日;

  2、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21年5月20日18时前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上海银行)2708室招标代理部报名,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78806】,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嘉源人才公寓9#楼五楼会议室(盐渎路以北、黄山路西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方式交给代理机构。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 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八、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cncg.com/)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武夷山路

  联 系 人:仓琛

  电    话:1806889438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