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嘉源人才公寓年度零星维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嘉源人才公寓年度零星维修工程(二次)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嘉源人才公寓年度零星维修工程(二次)。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嘉源人才公寓内。
3、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经招标人同意,可续签一年)。
4、质量标准:合格。
5、发包范围:新嘉源人才公寓年度零星维修工程(二次)(包工包料),详见工程量清单(清单为预估清单,最终以现场实际维修内容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4.1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参加本项目首次投标已交纳报名费的单位,无须再次缴纳报名费)。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13 日 15:00 时。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cncg.langye.net/)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4号楼3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9983472826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联系人:杨东斌 联系电话:153665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