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照明厂房应急照明双电源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立德照明厂房应急照明双电源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立德照明厂房应急照明双电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立德照明厂房应急照明双电源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23万元。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 国家“合格”标准
6、发包范围:立德照明厂房应急照明双电源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电力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含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验收文件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7-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给招标人核验。
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4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4.1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9 日 15:00 时。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发布。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特点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室,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开标室的责任自负。
2、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到项目现场勘察现场实际情况,以便于投标报价及中标后顺利实施。现场联系人:王海;联系电话:19825999985 。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凯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4号楼3楼
联系人:陈志远 联系电话:1879547770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1845231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