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检测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规模: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代建单位2023年度实施的零星项目(单个项目服务费用10万以内)。
4、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且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6、服务单位:1家
7、检测时间要求:从各单项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确保按招标人要求的检测时间完成检测任务提交检测或试验报告。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含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代建单位等实施的市政、房屋建筑及其它零星项目等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装配式结构检测(如有)、幕墙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如有)、室内装饰工程检测】工程中所涉及的桩基检测(如有)、常规材料检测、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门窗检测等内容)等所有为工程验收及相关手续的备案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备注:如需检测项目超出中标人资质允许范围的,允许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招标人按中标人中标费率予以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内容中含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岗位合格证或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3、如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城市区(含盐南高新区)的投标企业,中标后必须在上述区域设置检测点和取报告点且需符合行业相关规定,检测点的检测能力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通用条款15.1.1以及15.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9、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密封)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6日15时。
八、服务费计算(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为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 60 %,招标人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注:本检测项目原则上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关于印发《盐城市建设工程部分检测项目检测收费参考指导价》的通知(盐检协【2016】06号)、检测行业补充文件等有关文件计算检测费用。不同文件相同检测项目,按最低价结算。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发布。
十二、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scncg.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三、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四、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5号软件园4号楼3楼
联系人:仓琛 联系电话:0515-808913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北大科技园402
联系人:郑娟 联系电话:13815572226
附件: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