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城跨境电商集聚区位于国家级盐城综合保税区内,一期规划面积2.4万平方米,已具备运营条件面积1.2万平方米。2016年,盐城跨境电商集聚区获批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试点;2017年1月,南京海关批复支持盐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盐城跨境电商集聚区主要以盐城综保区为依托,联合市有关职能部门,在综保区内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场所,配置监管设施和人员,建立以信息为基础、以信用为核心、以技术为支撑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依托全市电子口岸,为进出口电商和支付、物流、仓储等企业提供数据交换服务,为部门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与海关、国检、税务、外管等部门的无缝对接。集聚区目标是力争两年内引进50家电商企业,五年内引进200家电商企业,2018年底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5亿美元,2020年达10亿美元。
扶持政策:
(一) 集聚区运营专项扶持
项目落地后,区财政给予项目运营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每年一定金额的运营扶持,扶持年限3年。
(二) 企业招引支持
每引进一家开票2000万元以上正常纳税的非跨境类优质企业落户园区,开发区给予集聚区奖励招商成本财政补贴。
(三) 平台扶持
开发区给予集聚区落户的跨境电商企业在知名平台的平台服务费支出方面一定金额的补贴,补助周期3年。
(四) 物流扶持
开发区给予集聚区落户的跨境电商企业在物流费用支出方面一定金额的补助,补助期限3年。
(五) 人才招引扶持
开发区给予集聚区落户的跨境电商企业在人才招引、专业人才培训等方面扶持。
(六) 非跨境类企业扶持
集聚区落户企业销售收入达到当年约定的综合销售收入指标,开发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七) 办公物业扶持
开发区在运营单位入住后,给予一定的办公物业的扶持。